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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0-12-31 17:35:00 作者:亿隆
武汉亿隆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:一、船员招聘、培训和外派;二、办理各类船员培训、考试服务;三、为船东提供船员配备、船舶技术咨询、海事服务。我们一如既往的以诚信服务为宗旨,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向广大船东和船员提供服务。
船员,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。常将持有适任证书的人员和、事务长、船医统称为船员,余者称为普通船员或一般船员。根据船员分工特点,货船分为甲板部、轮机部和事务部,大副、轮机长、事务长分任部门长,客船则将事务部归并于客运部,客运主任为部门长。船长是船舶,对驾驶船舶和管理船舶负全部责任。二、在第十条款第(十)项后增加:“(十一)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基本培训。中国设置的也是船舶,分管思想政治、***务和部分行政工作。
将第三十七条修改为:“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培训机构的船员培训情况开展随机抽查,但对经评估确认质量体系运行、培训质量和社会声誉良好的培训机构,可以降低随机抽查比例。抽查应当包括以下重点内容:(一)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;(二)承担本期培训教学任务的教员情况和授课情况;⑸机工:在轮机员的领导下,执行机炉舱和机械设备的检修、保养工作。(三)培训设施、设备、教材的使用、补充情况;(四)培训规模与师资配备要求的符合情况;(五)学员的出勤情况。”
第三十条 培训机构应当为在本机构参加培训的学员建立培训档案,并在培训结束后出具相应的《船员培训证明》。
对培训出勤率低于规定培训课时90%的学员,培训机构不得出具培训证明。
第三十一条 学员完成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后,可以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相应培训项目的考试、评估。
第三十二条 对已按照规定完成培训并且考试、评估合格的学员,由海事管理机构依据相关规定签发相应的考试、评估合格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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